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一道民生题,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担负着对儿童未来发展的责任与使命。记者今日从成都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给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成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年)》(以下简称《计划》)印发。《计划》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大方面,提出14项具体行动,力争到年,建成一批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单位示范,落地一批儿童友好重大项目;到年,实现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全覆盖。
社会政策
在城建规划中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
《计划》明确,将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研究制定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学校、医院、儿童友好公园、儿童友好图书馆、儿童友好交通等成都市各领域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指引,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各方面做出系统性安排,推进城市建设适应儿童身心发展,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
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积极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保护和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引导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面向城乡社区、家庭和学校提供服务。
鼓励创建儿童友好企业。建立完善激励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关心关爱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积极开展儿童友好公益服务和公益活动。鼓励企业研发儿童友好产品,共同孵化儿童友好IP。
公共服务
到年,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社区全覆盖
在建立完善儿童友好的公共服务行动方面,《计划》提出,要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发展普惠优先、形式多样的托育服务,规划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依托社区综合体、多功能服务设施以及国有闲置资产等配置托育园所,拓展供应渠道。到年,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社区全覆盖。
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托育机构等,通过提供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空中课堂等方式,为不同年龄段儿童提供差异化服务。至年末,各区(市)县至少建设1个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推广和普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的理念、基本知识和育儿技能。
《计划》要求,每个区(市)县结合现有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等)提质改造1-2个儿童友好示范学校,包括对现有教学设施进行适儿化改造、营造安全的校内与校园周边环境、试行校内公共活动设施假期开放制度等。
各区(市)县至少设置1家新生儿救治中心,负责辖区内危重新生儿救治工作。推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1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
权利保障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
建立完善儿童友好的权利保障,《计划》明确,将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开展儿童残疾筛查工作,优先开展0-15岁残疾儿童的抢救康复。加强儿童残疾预防、早期筛查、诊疗康复一体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扩大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鼓励公办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业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加强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
针对困境儿童救助,要健全面向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危机、家庭失能等原因形成的困境儿童的发现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评估帮扶机制和监护干预机制;开展发展迟缓儿童早期治疗与养育服务。
成长空间
实施儿童议事会培育计划
根据《计划》,为建立完善儿童友好的成长空间,成都将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公共空间、自然环境建设。
《计划》明确,将推进儿童之家建设提档升级,确保一般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常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服务,在每个中心村(社区)建设村(社区)儿童中心。着重针对社区(小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儿童专项服务设施等方面进行完善提升,增加社区儿童“微空间”,鼓励社区打造儿童“游戏角落”,合理增设室内外安全游戏活动设施。到年底,实现全市儿童友好社区全覆盖。
要实施儿童议事会培育计划。以社区为重要依托,培育以儿童为主体的议事组织,以自愿参与的形式,面向不同年龄段儿童选取儿童代表,并在学校、社区等开展儿童参与培训,增强儿童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并推广“红领巾”小提案活动,鼓励儿童表达自身发展诉求,提升儿童参与社区发展治理能力。
同时,结合公园城市建设,每个区(市)县要建设不少于1个儿童友好主题公园,提供儿童独立的活动区域,营造儿童友好的自然环境。
发展环境
鼓励盈利性儿童文体场所提供儿童免费开放日
《计划》提出,要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行动、儿童安全保护行动、儿童友好城市宣传行动和天府文化弘扬传承行动来建立儿童友好的发展环境。
具体而言,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家庭教育服务水平。
要加强人行道、自行车道规划建设,优化校园周边步行线路规划和人行设施,保障儿童岀行和街道活动安全,打造儿童友好街道。年,各区(市)县建设儿童友好街道不少于1条。
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建立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队伍,每个镇(街)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儿童主任。统筹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资源,建立基层工作枢纽,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还要加强儿童文体服务普惠供给。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动物园、植物园、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根据儿童年龄向儿童低收费或免费开放,鼓励盈利性儿童游乐场、电影院、剧场等文化体育场所,为儿童提供免费开放日活动。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缪梦羽编辑王玲校对田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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