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进行介绍和解读,淄博市城乡规划发展中心主任高峰回答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中的公园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高峰:梳理城市资源,构建完善的城市公园体系是我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园中建城、城中有园、城园相融、人城和谐”的规划理念,规划构建“三大类、十中类、十七小类”的城市公园体系,促进城市公园布局合理化,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居民生活品质。
第一大类是区域公园,包括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和区域游憩公园三类,主要目的是加强城市生态保育,保护生物多样性。
其中自然保护区1处,为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根据自然保护区功能定位,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原则上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自然公园,包括潭溪山、文昌湖自然公园等共8处。建设自然公园要确保内部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提升公共服务功能,采用人地和谐的生态产业模式并支持传统文化发展;区域游憩公园,包括东山、孝妇河、齐故城区域游憩公园等36处。公园建设以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和旅游休闲为主导,兼具创意体验、科普教育和文化传播等功能。
第二大类是城镇公园,包括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和游园四类,主要目的是丰富市民游憩空间,满足生态产品供给。
综合公园是指内容丰富,适合开展各类户外活动,具有完善的游憩和配套管理服务设施的城市空间,规划共58处;专类公园包括黑铁山、凤凰山等山地公园和新区水系公园、淄博动植物园、晏婴公园等专类公园并增加雕塑公园、体育公园、儿童公园、纪念性公园等,规划共处;社区公园和游园的建设规模依照社区规模和人口数量而定,宜大于1公顷,服务半径-米。
第三大类是乡村公园,包括农业公园、郊野公园和乡村社区游园三类,主要目的是增加乡村游憩空间,推进农业景观化。
其中农业公园共80处,包括传统农耕型、特色种植型、水乡度假型等六类农业公园。规划采用规模化综合开发模式开展建设,通过引入旅游、科教等多种形式助力农业生产,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郊野公园,包括黄河滩地、姚家峪、沂源牛郎织女景区郊野公园等12处。按照“景观化、景区化、可进入、可参与”的原则开展郊野公园建设,以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和旅游休闲为主导功能,兼具创意体验、科普教育和文化传播等功能;利用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开展乡村社区游园建设,内部配备完善的游憩和服务设施,在功能布局上考虑乡村不同年龄人群的生活需求。
通过构建完善的城市公园体系,整合城市现有资源,让城市各类公共空间分布更合理,最终建成公园布局系统化、合理化的公园城市。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中“绿廊、绿环、绿楔”的建设内容和管控要求是什么?
高峰:淄博作为组群式城市,其各区县之间相距20公里以上,形成城野交融的独特城市格局。但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建成区之间逐渐出现黏连和聚合。为优化生态空间布局,规划在全域范围内构建由“绿廊-绿环-绿楔”组成相互关联的、多层次的、完整的绿色生态网络,铺设城市绿色基底,提升城市生态系统稳定性。
绿廊方面,以城市主要河流、道路为基础,结合两侧绿地建设,构建城市滨河生态绿廊和交通生态绿廊,推进城市景观重塑,优化生态空间配置。规划两级滨水绿廊,包括黄河、小清河等一级滨水绿廊7条,润淄河、涝淄河、范阳河等二级滨水绿廊9条;规划两级交通生态绿廊,包括滨莱高速、济青高铁生态绿廊等一级交通生态绿廊4条,张东铁路、张博铁路、济青高速生态绿廊等二级交通生态绿廊7条。
绿楔方面,规划“四大主题”类型的生态绿楔,分别为中心城区东南角山地型生态绿楔,规划农业公园8个、东北角人文型生态绿楔,规划农业公园5个、西南角山水型生态绿楔,规划农业公园13个、西北角农业型生态绿楔,规划农业公园5个。
绿环方面,分内环和外环两个层次。以张店区为核心,依托周边自然山水空间、农业空间和城市道路,构建中心城区生态内环;围绕四位一体主城区和临淄区外围自然山水空间、农业空间和城市道路,构建中心城区生态外环。内外环共规划建设55个各类生态公园。
对于“绿廊-绿环-绿楔”划定范围内的开发建设活动要明确管控要求:一是禁止非建设用地向工矿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转换,二是在实施绿地、水体、景观等生态建设时,要严控配套服务设施占地面积。三是对内部建设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坚持“先拆旧后建新”和“多拆少建”的原则,逐步减少建设用地面积。四是明确各控制带范围内的建设形态控制要求,保持区域内原有的自然风貌。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通过哪些措施来引导建设?
高峰: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关于公园城市的设计内容尚无较为完善的规范与标准,我们在参考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淄博市实际,就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的规划传导体系、评价标准体系和保障体系等进行研究,全方位、多角度、全流程的为我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实施保障。
一是构建完善的规划传导体系,落实公园城市建设管控要求。构建公园城市“二级三类”规划体系,其中“二级”指市级全域和区县级公园城市建设规划,“三类”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通过规划纵横传导体系将公园城市各要素管控要求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法定体系中,确保规划成果落地实施。同时,通过导则对淄博全域各类公园和其他公共开放空间的规划建设提出控制引导措施,指导公园城市各要素建设。
二是构建可操作、可量化的评价标准体系,全过程引领公园城市建设。为全方位的指导公园城市建设,评价公园城市的建设效果,规划成果构建了系统化、可操作、可量化的公园城市评价标准体系。基于人居环境科学理论构建出“三尺度”(市域、中心城区、乡村)、“五要素”(人、境、业、城、制)、“十五维度”(健康、文化、幸福;生态、环境、资源;经济、效益、增长;安全、宜居、公共;民主、公平、正义)、“四十五项指标”的评价标准体系。四十五项指标分为强制性指标、约束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三种。根据公园城市建设目标,结合淄博实际发展水平和各指标特征,确定了各指标年度增长值进行引导。公园城市评价标准体系实现了从城市现状研判、公园城市规划目标量化,再到公园城市建设实施的责任传导落实,评价标准体系贯穿于创建公园城市的全过程,发挥引领、推动、管控公园城市的关键作用。
三是构建系统的保障体系,增强《规划》落地实施、持续推进。《规划》系统提出了建立公园城市行政管理体系、法制体系、传导体系及多方面长效推动机制,保障公园城市建设的实施落地。目前我市已经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园城市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协调调度、推进落实、督导考评等工作。根据年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各区县、功能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启动了公园城市重点项目的建设,积极推动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的建设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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